尊敬的法院:
我是申请离婚的原告,我在此向法院提出上诉状,希望法院能够对我和被告之间的离婚协议书进行审理。
我和被告在离婚协议书中达成了一致,一方面我们都同意离婚,另一方面我们也就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等问题进行了约定。但是,最近我发现离婚协议书中存在一些不合理的约定,我认为这些约定有违公平原则,需要法院进行审理和调整。
首先,离婚协议书中规定了被告只需要支付我一笔微薄的财产分割款,而这远远无法反映出我们在婚姻中所做出的贡献。我在婚姻中承担了家庭大部分的经济负担,而被告则没有过多的贡献,因此我认为财产分割应该更加公平。
其次,我们在离婚协议书中对孩子的抚养问题进行了约定,但是我认为被告对孩子的照顾能力不足,也没有足够的时间去照顾孩子,因此我认为孩子的抚养应该由我来承担。
最后,由于我们在签订离婚协议书的时候并没有请律师进行代理,因此协议书中也存在一些表述不清晰的地方,需要法院进行进一步的解释。
就以上问题,我希望法院能够进行判决,并就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等问题进行调整,以便更加公平地解决我们之间的分歧。
感谢法院的审理。
原告:(署名)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