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后的抚养权是指在离婚案件中,关于未成年子女由谁来承担监护、抚养和教育义务的推定或确定。抚养权是在离婚后的一个重要问题,离婚的原因及离婚双方的意愿均不能影响决定孩子的抚养权问题。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抚养权问题应优先考虑原则,即以孩子的利益为标准,优先确定孩子的法定监护人作为抚养人。对于父母双方有能力、有条件承担抚养责任的情况下,抚养权可以共同行使,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可以适当分配孩子的生活费用和教育费用。
如果父母双方一方或双方均没有能力或有条件承担抚养责任,或者抚养孩子不符合孩子的利益,法官认为可以委托社会福利机构或其他适当的机构或者个人来承担抚养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在起诉离婚后的抚养权问题中,法院会考虑孩子的意见和意愿。如果孩子上了初中,则法院更倾向于孩子自己选择跟随哪一方抚养。
综上所述,起诉离婚后的抚养权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在判定抚养权问题时需要以孩子的利益为标准,考虑离婚双方是否符合承担抚养责任的条件,以及孩子的意愿和抚养计划的实施情况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