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政府可以根据公共利益需要对房屋进行强制拆迁。如果房屋所有人与政府就拆迁达成协议,双方可以就相关事项达成共识,并签署协议。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只签了协议并不能授权拆迁方强制拆除房屋,拆迁方必须依法办事。
拆迁方进行拆除前,应该征得房屋所有人同意,并依据相关法律程序操作。如果房屋所有人反悔或没有签署协议,那么拆迁方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程序发出拆迁通知书,并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拆除,才能使拆迁合法。
对于房屋所有人来说,签署协议主要是为了争取更加优厚的拆迁补偿,并尽可能地减少拆迁的损失。可以通过协商争取更高的拆迁补偿金,或者在协议中规定一定的拆迁时间,并要求拆迁方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拆除。但是,不能忘记,协议只是一种协商的结果,并不能改变法律规定的拆迁程序和要求。
总之,签署协议并不意味着直接授权拆迁方拆除房屋,在拆迁时需要遵循相关的法律程序,协商也不能改变法律规定的拆迁标准和程序,不能给拆迁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