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协议签了之后,就意味着签署的房屋所有权人同意将房屋卖给拆迁方,以便开展拆迁和重建工作。因此,在拆迁协议签订后,该房屋的所有权就不再属于签署人。因此,拆迁协议签了之后,该房屋就不能再被出售。
但是,如果协议中约定了房屋的补偿方式,如拆迁方会以一定的价格或面积来补偿签署人,签署人可以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如果这笔补偿超过了房屋的市场价值,则签署人可以将其转售,从中获得盈利。
但是,在进行这样的交易之前,签署人需要注意一些细节事项。首先,需要确认协议中关于补偿的内容是否准确无误,以免过高或过低。其次,需要核实土地使用权是否已经转移,以免出现土地使用权转移后无法进行卖房交易等问题。最后,需要确保所有的法律手续和税务问题已经解决,以免对房屋销售前景产生不良影响。
总之,拆迁协议签了之后,签署人的房屋所有权会被转移。但是,在某些情况下,签署人仍然可以将协议中约定的补偿作为卖房的出售对象。在这种情况下,签署人需要在协议约定的基础上,确保所有的法律手续和税务问题合法有效,才能顺利地完成销售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