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居民家庭用于生产、生活的住宅及其附属建设用地,属于农村土地中广大农民建房、安身立命的根本保障。因此,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应该归属于农民。
在中国,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但土地使用权则是属于农民的。农民通过土地使用权可以享受土地带来的一切利益,包括收益、开发、建造等。因此,农民在农村宅基地上所建房屋以及改造房屋的扩建部分,都应该受到法律的保障。
此外,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土地管理法》在内的法律法规中,也规定了农民对于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的规定, 国家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民的土地所有权,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而《土地管理法》第一条的规定则明确了农民对于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即农民对于他们承包或者经营的农村土地具有法律上的所有权。
因此,农村宅基地不仅属于农民的土地使用权范畴,而且在法律上也归属于农民的所有权范畴。这也是保障农民权益的重要一环。我们应该尊重法律规定和农民的合法权益,保护和维护农民在农村宅基地上的合法权益,为农村发展和农民幸福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