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并不一定属于农民房,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当地政策和土地用途来确定。
首先,拆迁安置房是由政府为了处理城市土地征收和建设项目引起的拆迁而提供的一种补偿方式。因此,它并没有一个固定的法律定义,不同地区、不同项目的针对性政策也是不同的。
其次,拆迁安置房的归属也需要看具体的土地用途。如果原来拆迁的是农村土地上的农民房,那么安置房就是为农民提供的替代性住房,属于农民房。但如果原来拆迁的是城市用地上的居民房,那么安置房就属于城市房产。同时,如果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那么安置房也可能被用作商业用途,属于商业房产。
总的来说,拆迁安置房并不是一个统一的房屋类别,它的归属需要考虑到具体的政策和土地用途。对于个人购买拆迁安置房时,也需要仔细了解相关政策和用途,以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