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非法占用或使用公共财产的行为,该行为不仅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也涉及到了道德和法律方面的问题。对于挪用公款的行为,法律是要严惩的,法院一旦确定了被告人的罪名,必须依法判决并追究责任。那么,如果被告人已经被判了刑,尽管要虚心认错,但需不需要还公款呢?我个人认为,还是应该还款的。
首先,挪用公款本质上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需要进行法律的惩治和纠正,还款只是其中的一个方面,这不能代替惩罚。其次,挪用公款不仅是一种违法行为,还涉及到了社会道德方面的问题。一个成年人,懂得如何管理财务,不能因一时的错误而犯罪,这种行为是极其不道德的,对社会的影响也是不利的。因此,被判刑后要还款,既是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也是对社会负责。
此外,还款也能体现出被告人的悔罪态度。一个挪用公款的犯罪者要想改变自己的错误,不仅要认罪,还要进行赔偿和道歉,这是悔罪和反省的一种方式。如果被告人不追究还款,不仅表明其不真正认可自己的过错,同时也不能有效地纠正自己的行为,更不能体现其悔罪态度。
但是,需要指出的是,还款是一种义务,不能代替惩罚。如果被告人已经判刑了,还款只是一种补救措施,不能免除刑责。此外,还款时也要注意不要把还款援引/用于其他违法行为或行贿行为,否则还款在一定程度上就是无用功了。
综上所述,被挪用公款判刑,还款是应该的,这是一种法律、道德和悔罪态度的表现。当然,需要注意,还款不能代替惩罚,还款不能抵消(future)违法的影响,并且还款时应该遵守法律的规定,不能为了还款而去犯(future)下其他的错误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