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并不一定是私人产权。在拆迁过程中,房主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可以获得的补偿,其中包括拆迁补偿款、搬迁补贴等等。此外,政府也会提供拆迁安置房,以保障被拆迁人的基本居住权利。但是,这些安置房有时并不是私人产权,而是属于政府或集体所有的,需要被拆迁人签订合同并缴纳相应的管理费用,类似于租赁方式。
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政府会将部分拆迁安置房划归为产权房,并进行出售。这些产权房的购买者可以真正拥有房屋的绝对产权,但需要符合一定的购房条件,并支付相应的购房款项。这种情况下的拆迁安置房就可以成为私人产权房。
总的来说,拆迁安置房的产权归属需要根据不同的拆迁政策、土地出让合同等进行判断。在此基础上,被拆迁人需要认真核对自己的权益,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