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不确权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 土地面积不符合规定:根据《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办法》规定,农村宅基地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土地面积标准,如果不符合规定的面积,就不能办理确权登记和颁证。
2. 没有明确界址:农村宅基地必须有明确的界址,避免与邻近的土地产生争议。如果领了宅基地却没有明确界址,无法确定宅基地的具体范围,就无法进行确权登记和颁证。
3. 权属不清晰:在一些农村地区,宅基地的权属存在争议,可能多人认领同一块宅基地,或者在长时间的使用中出现了多次变更,导致宅基地的权属不断变化,无法确定真正的权属人,也就无法进行确权登记和颁证。
4. 存在未移交的宅基地:在一些地区,农村宅基地的使用和管理存在问题,有些宅基地甚至未完全移交给使用者,还在集体经营中,这些宅基地的确权登记和颁证也会受到影响。
5. 未完全落实公示信息:在确权登记过程中,需要进行公示,将登记信息公示出来,让群众进行审核,但是有些地区在公示信息方面工作不完善,存在信息缺失、错误等问题,影响了确权登记和颁证工作的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