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一种违法行为,是指个人或组织以占有为目的,将公共财产中的资金或其他财物转移或使用于个人或组织自身的非法或不正当目的的行为。潜逃则是违反法律规定的人逃避司法追究,经公安机关追逃通缉而不归。那么如何认定挪用公款的人是否潜逃呢?
首先,需要查看该人是否已被立案侦查或审判。如果该人已经被立案侦查或审判并被判刑,但其未按照法律规定服刑,或未按照法律规定到监狱报到,或逃避限制出境令,则可以认定该人已经潜逃。
其次,需要查看该人是否于被宣判后期限内到达办案机关、监狱或刑事执行机关。如果该人在被宣判后期限内未到达办案机关、监狱或刑事执行机关,亦可以认定该人已经潜逃。
此外,如果该人的行踪不明,无法联系到其所在地,或因逃避司法而出境,也可以认定该人已经潜逃。
总之,认定挪用公款的人是否潜逃需要综合考虑个人行踪、法律程序、相关机关的通报等各方面因素进行判断,以确保追逃工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