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挪用公款罪是针对未经批准占用、使用或者挪用公共财物,以造成损失的行为进行惩处的罪名。这个行为必须是既遂的,也就是使用了公款造成了损失。因此,挪用公款罪不存在未遂的问题。
但是,在某些情况下,被告人的行为可能会构成犯罪未遂罪。比如,如果被告人在挪用公款时被发现并制止,还没有造成实际损失,那么他的行为就构成了犯罪未遂。但这罪和挪用公款罪并不是同一罪名。
如果被告人的行为不能构成犯罪未遂罪,但仍存在行为上的违法事实,那么就可以被追究行政或者民事责任。在这种情况下,被告人可能会被追究违反财务纪律的责任,包括违反财政法规、违反财务制度等行为。在违纪行为中,未遂行为同样被认定是违规行为,应该受到处理。
总之,挪用公款罪本身是不具备未遂情节的,如果被发现并制止了,没有形成实际损失,行为只能被认定为违反财务纪律。但是,无论是违反财务纪律还是构成犯罪未遂,都应该受到法律的审查和制裁。因此,无论是在任何情况下,我们都应该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杜绝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