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协议书是指房屋所有权人与拆迁方(政府或拆迁公司)就拆迁计划、补偿方案以及其他相关问题达成的书面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拆迁协议书是一种合法有效的文书,其效力具有法律约束力。
针对拆迁协议书中村民委员会盖章的问题,需要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解析:
第一,村民委员会是一种行政组织,代表本村村民参与村务管理,合法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在拆迁过程中,政府或拆迁公司需要与当地的村民委员会进行协商,以保障村民的合法权益,其具有相关权利和义务。因此,在拆迁协议书中,村民委员会签字盖章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第二,拆迁协议书的有效性是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具体而言,拆迁协议书需要满足以下要求: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协议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协议书应当明确、清晰、详细、具体、确定;协议书应当有法律效力保证。
综上所述,拆迁协议书中村民委员会盖章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但其具体效力还需根据协议书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来判断。在拆迁过程中,村民委员会应当积极维护村民的权益,确保拆迁协议书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果村民发现拆迁协议书存在问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