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产权房是指在房屋建设、出售过程中政府为保障低收入、无房家庭的住房权利而推出的一种政策性住房,其产权归属于政府。因此,在无产权房买卖过程中,购房人只能获得该房屋的使用权,并不存在产权转移的问题。那么,在离婚过程中,无产权房屋的使用权该如何划分?协议离婚是否有效?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无产权房仅拥有使用权,无法进行出售、赠与、抵押等产权行为。因此,在协议离婚中,夫妻双方可以就该房屋的使用权达成约定,但不能涉及到产权的划分。具体而言,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划分该房屋的使用时间、使用方式等使用权属性。例如,可以约定由一方承担该房屋的全部使用权,或者将其分配给双方,按照居住时间约定使用权等。
其次,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后夫妻双方应平分共同财产。在无产权房屋的情况下,该房屋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畴内,因此离婚双方无需平分房屋的使用权。夫妻在协议离婚时,可以通过协商划分房屋的使用权,并约定相应的居住时间和使用方式,以达到合理分配财产的目的。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协议离婚双方的约定应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不能违反法律法规,更不能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如双方在离婚时约定将无产权房屋的使用权全部划分给其中一方,而忽略了另一方的利益,在实际操作中可能引发纠纷,需要及时寻求法律援助解决。
综上所述,无产权房屋协议离婚是有效的,但在离婚过程中需要遵守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合理划分夫妻双方的房屋使用权,以达到合理分配财产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