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民依法占有并使用的,与其家庭生活密切相关的基本生产生活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宅基地法》的规定,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分为两种,即集体所有的和农民个人所有的。
在法律上,农村宅基地自建房属于土地承包经营权下的自建房,其使用权属于农民个人所有,但土地的所有权仍属于村集体。因此,农村宅基地自建房的交易是受到一定限制的。
首先,根据《宅基地法》和《农村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禁止将宅基地、集体土地、水利设施等集体资产以及国家禁止买卖的其他资源转让或买卖。
其次,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只能按照宅基地法规定进行家庭承包或者家庭联合承包,使用期限为40年,且不可转让、出租、抵押等。
因此,从法律意义上讲,农村宅基地自建房是不能够买卖的。然而,实际上存在一些偷工减料、强行私卖的情况,这种行为不仅侵犯了集体资产和国家资源,也是违反法律的,应该得到制止。
总之,农村宅基地自建房不能买卖,违反规定会遭受严厉处罚,我们应该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执法监管,维护集体资产和国家资源,保障农民的基本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