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变更是指离婚后双方在对原先协议的某些条款作出修改或更改后达成新的协议,对于离婚后的夫妻双方来说,离婚协议的变更可以是一种调整、协商的方式,以便更好地适应实际情况,并解决之前协议中存在的问题。而离婚协议变更在外地也是可以的。
首先,离婚协议变更的法律依据是《婚姻法》和《合同法》,这两个法律文件都没有明确规定离婚协议变更必须在当地进行,因此,离婚协议变更可以在双方约定的任何地点进行,并无拘束。
其次,离婚协议变更也可以通过网络、邮件等方式进行,双方只需书面达成协议,并通过公证处公证,就可以在任何地方达成有效。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在进行离婚协议变更时,双方必须充分地了解协商、修改的所有条款,且必须在公证处进行公证。这样一来,变更后的协议就可以在全国范围内生效,双方在需要的时候也可以出示公证书为凭证。
总之,离婚协议变更是一种常见的情况,而且变更的地点并不局限于当地,只要是双方自愿达成并经过公证,就可以在全国范围内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