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手续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是双方离婚事项的约定和规定。因此,在编写离婚协议书时需要特别慎重,以免出现以下几种情况导致离婚协议书无效。
首先,离婚协议书必须是在双方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的,如果存在一方被强制或者利用强制手段签订离婚协议书的情况,那么该协议书就是无效的。在签订离婚协议书时,双方必须在无外力或者威胁的情况下自愿签署,否则协议书不具备法律效力。
其次,离婚协议书内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例如,婚姻法规定,夫妻离婚时应当协商一致,依法处理财产、抚养子女等问题。如果离婚协议书违反法律规定,例如双方在没有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只让一方抚养子女并决定财产分配比例等问题,那么该协议书也是无效的。
第三,离婚协议书必须经过正式的法律程序审核。在协议初步确定后,双方需向当地公证机构进行公证,并提交法院审查和确认,由法院判决离婚并生效。如果双方未经过正式的法律程序审核,只是自己口头上订立协议,那么这份协议书同样是无效的。
总之,离婚协议书的合法有效性关系到双方离婚后的各项权益和其子女的合法权益。因此,在编写离婚协议书时,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并认真检查,以确保离婚协议书的合法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