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是一件严肃的事件,离婚协议书的签署与否会对各自的权益产生影响,因此离婚协议书的制定要非常慎重。如果离婚协议书存在下列任意情形,就有可能被法院认定为无效:
一、未经当事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另一方在协议签订的过程中可能会存在强迫或欺骗的行为,导致签署协议的一方并不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如果这种情况能够被证明,那么该离婚协议书就会被认定为无效。
二、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离婚协议书与法律法规一样也有一定的约束力。如果离婚协议书所达成的内容与法律法规相冲突,法院会认定该离婚协议书为无效。
三、未包含完整的离婚协议
有些离婚协议书缺少了关键性的内容,比如未约定财物分割、子女抚养等内容。这样的离婚协议书是不完整的,法院也会认定其为无效。
四、没有婚姻关系的实质变化
有些情况下,离婚协议书的签订并没有实际改变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比如只是口头上达成了协议并未签署书面离婚协议书等情况,法院也会认定其为无效离婚协议书。
总之,离婚协议书的签订必须是双方自愿并经过充分的协商,协议书中的每一条内容都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如果离婚协议书存在以上情形任意一项,那么法院就会认定该离婚协议书为无效,必须重新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