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后归属协议书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签署的一种书面协议,用于确定拆迁房屋的归属问题。这份协议书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起到约束和保障的作用,但其有效性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加以考量。
首先,房屋拆迁后归属协议书需满足一定法律效力。按照《合同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自愿订立的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合法、诚信等原则,合法的民事行为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只有当协议的签订符合法律原则,且内容没有违反法律法规,且符合实际情况的需要,协议书才具备法律效力。
其次,房屋拆迁后归属协议书需要具备可执行性。如果协议中约定的内容不符合实际情况,或是当事人中有一方违反协议规定无法履行,协议书就失去了作用。这时候,需要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纠纷,协议可能会被法院认定为无效。
最后,房屋拆迁后归属协议书的有效性还需要根据当事人的情况加以判断。例如,如果当事人一方能够证明协议书的签订存在欺诈、恶意串通或不公平等问题,协议书也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此外,如果拆迁房屋存在权属纠纷,需要先解决权属问题方能签订协议。
综上所述,房屋拆迁后归属协议书在具备一定法律效力的前提下,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加以判断。当事人应当在签订协议前充分考虑风险和利益,确保协议能够起到保障自身权益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