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书编号:[填写编号]
甲方(被拆迁人):[填写甲方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乙方(拆迁单位):[填写乙方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丙方(政府部门):[填写丙方部门名称、地址、负责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合理有序地进行城市房屋拆迁工作,保障拆迁对象的合法权益,经三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房屋拆迁安置
1. 甲方所居住的房屋将被拆迁,乙方将依法进行拆迁,并按照国家规定的补偿标准对甲方进行补偿。
2. 乙方向甲方提供房屋安置方案:甲方可到乙方指定的安置区域内选择一套与原住房屋面积、结构相当的住房,或由乙方提供新建住房。
3. 甲方同意按照乙方提供的房屋安置方案进行安置,乙方将为其提供合同,并履行相关手续及支付合法的拆迁补偿款。
4. 甲方需在3个月内搬迁至安置房屋所在地,逾期不搬迁的,乙方将取消其房屋安置协议,并不再另行安置。
二、财产补偿
1.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拆迁安置管理办法,乙方将对甲方的房屋和其他财产进行补偿。
2.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其所有权及权属状况证明材料,由乙方按照国家规定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并签订补偿协议。
3. 甲方同意接受乙方基于物的补偿方式,并承诺全面、真实地提供补偿物品的清单,乙方按补偿清单进行补偿。
4. 如因甲方未向乙方提供真实清单等原因导致双方发生争议,甲方应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三、自愿签约
1. 甲方在签署本协议前已经全面阅读并理解了协议条款,并对协议内容达成一致意见。
2. 甲方具有签订本协议的自主意愿,未受到任何物质或精神上的威胁或诱骗。
3. 双方签订本协议后,应按照其约定履行协议内容。
四、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相关部门申请调解或依法诉讼解决。
五、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双方约定的履行完毕之日。
甲方(签字):[填写甲方签名]
乙方(签字):[填写乙方签名]
丙方(签字):[填写丙方签名]
签订日期:[填写签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