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一份非常重要的文件,需要夫妻双方签字确认,以便双方都能信守协议并得到法律保护。然而,是否需要在离婚协议上盖手印,却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首先,从法律角度来看,离婚协议需要签字确认,盖手印并不是必需的。因为签字本身就已经是一种有效的签名行为,不需要再通过手印来证明其有效性。此外,一些法律条文明确规定,手印不是有效的签名方式,因为它缺乏一定的法律意义。
其次,从实践角度来看,盖手印可能会给离婚协议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因为手印本身容易被模仿,甚至可以通过印章制作厂家购买而来,这就给骗取财产、冒充他人等活动提供了便利。此外,如果双方离婚协议上盖有手印,那么在未来的实际操作中,很可能会引起争端和矛盾,从而对夫妻关系产生不良影响。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不需要盖手印。签字本身已经足够证明协议的有效性。而且有了印章或者手印,也会增加协议的风险和可能性,给将来的生活、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因此,夫妻双方在签署离婚协议时应当认真考虑这一点,并在协议上注明签字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