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规定,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财物、资金,由保管、管理、使用的人员挪用、私分、挥霍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占有、使用的行为,构成犯罪。
从这个定义来看,如果临时工是在有权使用公款的情况下,以非法的方式将公款挪用、私分、挥霍或非法占有使用,就构成了挪用公款罪。
但是,临时工员工身份和岗位级别是不同于正式员工的,有可能没有权使用公款,这需要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来判断。
此外,对于挪用公款罪,法律规定了一定的数额标准,即涉案金额在3000元以上的才能构成犯罪,因此只有涉及到一定数额的公款才能认定为该犯罪。
总之,临时工挪用公款是否构成犯罪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需要考虑其职务、涉案金额等因素,不可以一概而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