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挪用公款是违法行为。挪用公款属于滥用职权,构成犯罪。临时工挪用公款是指在担任临时工作期间,挪用属于该单位或组织的公款或者资产或者有价证券等财物,或者以此为手段骗取或者挪用他人财物的行为。
在我国刑法中,临时工挪用公款被视为职务侵占罪,属于贪污犯罪中的一种。职务侵占罪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团体、基金会、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以及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在担任职务期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侵占单位或者组织的财物的行为。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职务侵占罪行为达到一定程度后构成犯罪。依据犯罪行为的大小和侵占财物的金额,刑法规定职务侵占罪会判处不同的刑期。如果财物的价值超过20万元,属于职务侵占罪中的“特大金额”,将被判处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因此,作为一名临时工,如果挪用了公款或公共财物,就涉嫌职务侵占罪,构成犯罪。临时工一旦涉嫌挪用公款,将会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不仅会失去工作,还会受到刑事处罚。因此,我们要保持清正廉洁的职业操守,增强法律意识,切实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法律法规,严格遵守职业纪律,维护良好的职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