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拆迁安置房有大产权的说法,但这并非完全准确。大产权指的是拥有全部产权(建筑物和土地)的所有权人,而农村拆迁安置房的产权问题则较为复杂。
首先,农村拆迁安置房是由政府出资建设的,所以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因此,安置房居民只能获得房屋的使用权,而没有土地使用权和财产权。这意味着,居民不能将安置房买卖、抵押或出租,也不能进行改建、翻修等操作。
其次,在一些地方,政府为满足居民的住房需求,对农村拆迁安置房的产权进行了一些改革。例如,将居民的使用权转化为产权,允许居民出售或抵押安置房,但仍不允许居民将土地卖给他人。
综上所述,农村拆迁安置房具有一定的产权,但该产权仍受到限制。居民无法拥有完全的产权,不能自由处理房产和土地,这也是农村拆迁安置房与普通商品房不同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