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大产权。在中国,拆迁安置房是政府为了实施城市规划和建设等项目而对原住民进行征收拆迁之后,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房屋或者货币形式向拆迁对象进行补偿的一种方式。
拆迁安置房是由政府为了调整和优化城市用地结构,进行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让拆迁对象得到合理的补偿和安置而提出的政策措施。拆迁安置房所涉及的房产权属于大产权,也就是完全产权,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对于拆迁后新增土地面积,由政府实际掌握所有权,对于新建的拆迁安置房产权由产权所有人持有,因此是完全产权。
当政府拆迁后,对于拆迁对象征收到的补偿也是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的,包括货币补偿和房屋补偿。如果拆迁对象选择了房屋补偿,并入住拆迁安置房,那么这所房屋的所有产权则属于产权所有人持有,也就是说这些房屋属于大产权。
总结来看,拆迁安置房是建立在政府公有土地上,由政府用公共资金进行的建设,在拆迁对象受到补偿后,该房屋产权完全属于产权所有人持有,因此属于大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