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权是指父母在离婚后,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未成年子女享有父母抚养的权利。一般来说,抚养权只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被撤销:
1. 法定情形:当未成年子女有危及其身心健康的因素时,如父母虐待、疏于照顾、疾病等,导致子女生命安全受到威胁,法院可以撤销抚养权,将其委托给其他人或机构。
2. 同意协议:当父母自愿协商并同意将抚养权交给另一方或委托给其他人或机构时,可以被撤销。
3. 变更情况:当抚养权原决定后,出现了法定或事实上的变更情况,如父母健康状况恶化、居住地改变等,导致原决定不再适用,可以申请变更或撤销抚养权。
4. 事实依据:当有足够的事实依据证明抚养人不能履行抚养义务或未成年子女对抚养人有严重厌恶、恐惧等情况时,可以申请撤销抚养权。
总的来说,抚养权的撤销是在严格的条件下进行的。法院会严格审查案件的事实依据,并考虑未成年子女的最大利益。在撤销抚养权时,法院会委托其他人或机构,以保障未成年子女权益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