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5千以下是一种犯罪行为,其罪名为“挪用公款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挪用公款罪是指负有保管、管理公款或者集体财物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或者挪用集体资产,数额较大的,构成犯罪。
这里的“数额较大”是指挪用公款或集体资产的数额超过5千,而在5千以下的情况下,构成的是轻罪。但是,无论是轻罪还是重罪,都会给自己和社会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
挪用公款罪是一种犯罪行为,必须要依法予以追究。对于个别人员因贪图小利而对公款进行挪用,必须要认真追究其责任,维护国家财产安全、保护群众资产利益的权益。
在现代法治社会中,法律是保护公民利益和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法律工具。如此重要的工具,必须通过依法的手段来严格执行和维护。挪用公款罪虽然在法律上划定了数额以下为轻罪,但只有坚决追究挪用公款行为,才能有效杜绝这种不道德、不合法的犯罪行为的发生。
因此,我们应该认识到挪用公款5千以下的行为是一种犯罪行为,维护法律尊严、维护社会秩序不容忽视,对于任何一个人,挪用公款都不是道德所能容忍并接受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