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是指公务员或者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占有、使用或者转移公共财产,或者将公共财产用于个人或者其他非法目的,情节较重的行为。该罪行属于犯罪类型比较严重的一种,如果被发现并定罪,将面临相应的法律制裁。
在我国,挪用公款罪是属于公诉案件。这意味着,如果发现有人涉嫌挪用公款罪,通常由公安机关侦查取证,然后将案件移送到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及法院分别负责不同的职责,以保证案件能够被公正审理。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挪用公款罪也可以成为自诉案件。自诉是指犯罪被害人或者利益受损方拥有权利向法院提起民事追偿或刑事起诉的过程,依法需要当事人自行起诉,而不是由公检法机关主导的程序。在挪用公款罪中,如果受害人为个人或单位,且被挪用的公款属于他们的财产,他们可以起诉该罪行。
总的来说,挪用公款罪通常属于公诉案件,但在某些情况下也可成为自诉案件。无论是公诉还是自诉,我们必须保持对挪用公款罪的高度警惕,维护公共利益和正常的国家运行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