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达成的协议,是一份法律文件,需要在民政局进行登记备案,才能生效。在民政局的登记备案过程中,民政局会对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确保协议内容合法、无误,并在协议书上盖章确认,才算是合法有效的离婚协议书。
因此,离婚协议书在民政局未盖章是无法生效的,即使夫妻双方已经达成一致意见,签署了协议书也是无效的。所以,如果夫妻双方签署了离婚协议书后,需要前往民政局进行登记备案手续,才能生效。
此外,夫妻双方在签署离婚协议书之前,一定要仔细阅读协议内容,确保协议中所包含的各种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并且要有明确的约定和标准,以免出现后续争议。同时,签署协议书时,一定要保证双方自愿、平等,不存在任何暴力、威胁、欺骗等情况,避免协议存在任何形式的强制性质。
总之,离婚协议书在民政局未盖章是无效的,夫妻双方签署离婚协议书时一定要仔细阅读协议内容,并在民政局进行登记备案手续后才能确保协议的合法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