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协议书上规定的各项事宜,通常是经双方商量协商后达成的共识,是对双方的利益和权利做了分配和规划。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协议书上所规定的事宜应该被双方都尽快履行。
然而,在实践中,协议书上的事项是否能够完全实行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首先,一些存在于协议书背后的原因可能会影响双方的意愿和行动。比如,一方可能签署协议时并不真正同意其中的某些条款,但为了达成离婚这一共同的目标而做出了妥协。这样,一方可能并不会特别积极主动去真正执行协议书中的某些条款。
其次,一些未预料到的情况可能出现,导致原本的计划和协议无法执行。比如,协议书规定双方要共同抚养孩子,但其中一方突然失业或生病,无法承担经济责任,这时就需要对协议进行调整或重谈。
还有一种情况是双方利益关系的变化,比如协议书规定某方付款买断对方的房产,但双方离婚后该房产的价值出现意想不到的变化,导致双方在权益分配上产生争议。
总的来说,离婚协议书上所规定的事宜应该被双方严格遵守,尽可能的维护双方的权利和利益。但同时,实际执行过程中也需要灵活应对各种因素的影响,做好协议的调整和重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