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协议书是政府部门与居民就拆迁事宜所签订的协议,包括了拆迁范围、拆迁时间、拆迁赔偿等。然而,拆迁协议书并不具有转让房产的权利。因为按照我国《物权法》规定,只有房屋所有权人才有权处分和转让自己的房屋。而拆迁协议书只是政府与居民达成的一份协议,不能代替房产的证明文件。
如果居民在拆迁后需要将房产进行转让,需要进行房屋所有权的过户手续。这需要居民前往房产所在地的有关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的过户手续。在办理过户手续时,通常需要提供完整的房屋所有权的证明文件(如《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证》等)以及所有相关的拆迁协议书等。
虽然拆迁协议书不能代替房产的证明文件,但是在房屋的拆迁过程中协议书依然具有重要的作用。居民应当认真阅读拆迁协议书的内容,确保拆迁协议书中的各项权益得到维护和保障。如果发现拆迁协议书存在问题或者权益未受到保障,可以向相关部门进行申诉或者提出法律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