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法律规定下,曾经有监护关系的奶奶虽然能够申请回抚养权,但是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却是非常小的。具体原因在于以下几点:
1. 监护人的法定顺序
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第一顺位监护人应当是父母,第二顺位为祖父母。但是,目前的情况是,父母仍然健在或者被认定失踪或死亡的,祖父母就不具备优先权。因此,奶奶在这个法律规定下,不具备优先权。
2. 抚养权的最大原则
抚养权的最大原则是以儿童的最大利益为出发点的。当有亲属提出抚养申请时,除了必须要考虑监护人的需求以外,也必须要考虑孩子的感受、发展和生活环境等因素。如果孩子不同意或者抚养亲属不具备条件,都会影响申请的结果。
3. 奶奶的年龄和身体状况
奶奶的年龄和身体状况也是影响抚养权是否被认可的重要因素。如果奶奶的年龄已经很大,身体状况也不好,那么孩子的监护权就不能交给奶奶。
因此,奶奶想要要回抚养权,要经历一系列程序和审核。但是,在大多数情况下,想要要回抚养权的可能性是非常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