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夫妻离婚时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其具有约定性和法律效力。为了保障离婚协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需要对协议书进行一定的认证,而印章认证是一种较为有效的方式。
根据《印章管理条例》和《离婚登记暂行条例》的规定,加盖公章可以认证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防止协议书的伪造、篡改和盗用等行为的发生。因此,在离婚协议书中加盖公章是可行并标准化的做法,有利于协议的执行和落实。
需要注意的是,加盖公章不等于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其是否有效仍然需要符合法律规定,如协议书必须自愿达成、具有法律表现力、无违法违规规定等条件。此外,还需要根据不同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办事规程等情况,结合具体的协议内容确定是否需要加盖公章。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书中加盖公章是可以、并且建议的做法,但仅仅依靠印章认证是不足以保证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的,还需要符合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因此,在签订离婚协议书时,建议夫妻双方仔细阅读协议条款,并在专业人士的指导下进行谈判和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