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的离婚协议,内容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多方面,可以有效避免离婚引起的矛盾和纷争。然而,在签署离婚协议书时,许多夫妻往往会有这样的疑问:需要盖公章吗?
笔者认为,离婚协议书的签署是需要盖公章的。这主要是由于离婚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而公章是法人或组织的重要标志,能够证明所签署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用公章盖章可以提高合同的法律效力和可靠性。
此外,在离婚协议书中,涉及到财产分割和债务偿还等问题,如果没有盖公章,则需要双方自行公证,增加了手续和成本。如果双方没有自行公证,将会给未来的财产争议带来不必要的风险。
还需要注意的是,盖公章应该是双方都盖上,这样才能够确保离婚协议书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如果只有一方使用公章,则可能会被认为不合法,造成后续的纠纷。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书需要盖公章,这样才能够使离婚协议书具备法律上的效力,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同时千万不要忽视公章使用的规范和双方共同盖章的重要性,这将有助于避免合同履行出现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