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院:
本人在此代表我和已故丈夫所达成的离婚协议,因为我和已故丈夫自愿分手,双方自愿离婚,特此上报法院处理。
一、离婚原因
我和已故丈夫结婚多年,因为种种原因,我们的关系越来越疏远,没有了以前的爱情和感情,同时也出现了不可调和的矛盾和争吵。在此情形下,我和已故丈夫共同决定自愿离婚,结束我们之间的婚姻关系。
二、财产分配
在财产分配方面,我和已故丈夫已经协商好,由于我和已故丈夫均有独立的收入和财产,我们没有共同财产需要分配。已故丈夫在生前留下的遗产已按照法定规定分配给他的父母和兄弟姐妹。因此,我们双方同意不再进行财产分配。
三、监护权和抚养费
我们育有一子一女,已故丈夫对孩子的监护权和抚养费问题已解决。已故丈夫的家庭同意在此母子住在已故丈夫的家中,享有与已故丈夫父母同等的生活条件和抚养条件。
四、结论
我和已故丈夫自愿离婚,已经签署协议书,可以申请离婚手续。我们双方已经明确了财产处理和子女监护权及抚养费等问题,达成了共识。请法院正式批准我们的离婚申请并且审核无误地确认我们的离婚协议。
谨此。
申请人:(签字)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