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过程中,抚养权的争取是非常关键的一个问题。通常情况下,孩子的抚养权会归属于父母中的一方,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媳妇有可能拿到抚养权。
首先,如果妇方可以证明丈夫在养育孩子的过程中存在不负责任的行为,比如经常打骂孩子、不管不顾甚至虐待孩子,那么这时妇方可以有理由要求获得孩子的抚养权。但是需要强调的是,司法部门对孩子的养育环境要求很高,而且单方面指责对方的言辞和证据并不能完全地左右裁判结果。
其次,如果离婚时孩子年龄尚小,需要母亲提供更多的关怀和照顾,那么孩子的抚养权更有可能归妇方所有。因为很多孩子尤其在成长初期,对母亲的情感需求更为强烈,需要母亲在日常生活的诸多方面提供更多的关爱和关怀。
最后,如果孩子的意愿和妇方的愿望相一致,那么妇方可能会很容易地获得抚养权。因为在亲子关系上,孩子的愿望和想法也是非常重要的,而且司法部门通常也会尊重孩子的自主选择权。
总之,在离婚过程中,媳妇如果有拿到抚养权的条件和证据,那么她是有可能获得孩子的抚养权的。但是要想争取到更多的权利,最好的方法就是直接和对方沟通和协商,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