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有抚养子女的父母应当共同履行。对于离婚,根据法律规定,子女的抚养权是在离婚诉讼中判决的,由法院判定给予父亲、母亲或共同抚养。
在这样的环境下,媳妇对婆婆并没有直接的抚养权。如果婆婆在法院的裁决下被指定为抚养子女的人,则媳妇应该尊重决定,并尽量协同婆婆共同抚养子女。如果婆婆在息诉讼中没有获得抚养权,则可能存在到她自己的孩子时,可以自行抚养;在抚养亲孙子女方面,需要考虑到现实情况和亲属关系,婆婆可以在家庭中提出宝贵的帮助,但具体手段和方式需要和孙子女的父母沟通协商而定。
此外,媳妇对婆婆应该尊重彼此的角色和责任。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和责任,婆婆只能在特殊情况下或在子女父母的同意下协同抚养。在抚养孙子女的过程中,媳妇和婆婆应该相互尊重,理解对方的立场和角色。同时,厘清各自的职责和边界是非常重要的,这样才能保证家庭和谐和孩子的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