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将国有资产、公共财产以及政府财政预算的资金挪用到违法、非法的用途上,从而对国家和社会造成了经济损失和财政损失。而挪用公款共犯则是指两个或以上的人联合犯罪,共同参与挪用公款的行为。
挪用公款共犯的定罪,需要考虑几个方面的因素。首先,共犯有没有实际参与挪用公款的行为,或者只是在背后提供帮助或协助者,以及在共犯中所占的份额和作用,这些都是决定定罪的重要依据。
另外,还需要考虑共犯在挪用公款过程中的心态和作用。如果共犯是主要策划者或者指挥者,或者具有较大的影响力和控制手段,那么其责任和刑罚应该更严重。
最后,还需要考虑挪用公款所造成的实际后果。如果经济和财政损失严重、影响恶劣,那么相关的刑罚应该也相应更重。
总之,挪用公款共犯的定罪需要考虑多种因素,需要通过综合分析来确定刑罚的轻重。而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我们应该强化“正义道德”的观念,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拒绝参与任何形式的挪用公款行为。这不仅是维护国家和社会稳定的需要,也是我们每个人作为公民应尽的义务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