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离婚协议书是一份很重要的法律文件,它能够清晰地表明双方离婚协议内容,分别对双方的财产、债务等进行明确的规定。然而在房屋贷款这个问题上,是否需要离婚协议书就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如果夫妻双方在购房时已经签署了婚姻财产公证,那么情况就比较明确,双方购房所负债务责任也就已经规定明白了,此时不需要再签署离婚协议书。但对于那些没有签署过婚姻财产公证的夫妻,购房时就需要签署离婚协议书。
因为如若夫妻双方未能就购房所涉及的贷款及分摊义务达成明确协议,在日后离婚分财产时极可能产生分歧,导致房屋无法清晰地被划分给某一方或双方需要共同承担现有房屋债务。因此,签署离婚协议书有利于预防离婚所带来的问题。离婚协议书可以使夫妻双方就房屋所涉及的贷款、房屋的归属及分摊义务等达成明确的共识,一旦日后离婚,也能够使双方“有的放矢”。
总之,离婚协议书虽是一份不堪入目的文件,但却是为购房者、夫妻双方及子女最重要的保护措施之一。签署离婚协议书有利于预防离婚所带来的问题,能够在离婚时能尽快、顺利地处理房产而避免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