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指的是政府为了进行城市改造、扩建或其他公共事业而将房屋强制拆除并提供给被拆迁人的一种安置方式。由于涉及到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因此拆迁安置房成为了一个热点问题。其中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拆迁安置房是否算共同财产,这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
首先,按照法律规定,拆迁安置房属于国家及集体所有财产,不属于个人私有财产。因此,从法律的角度上来看,拆迁安置房并不属于共同财产。即便拆迁安置房由政府提供给被拆迁人进行居住,也不能改变其性质。
其次,经过多年的实践,拆迁安置房已经成为一种具有特殊意义的公共财产。从社会伦理和财产分配的角度来看,拆迁安置房应该属于公共财产。因为拆迁安置房的提供是为了保障公共利益,保障民生,同时也是政府提供的一种社会保障措施。相比之下,如果将拆迁安置房归为共同财产,那么就相当于是将公共财产变成了私人财产,这样就会对公共利益产生影响,不利于社会的发展。
最后,需要明确的是,拆迁安置房的产权属于国家及集体所有,但使用权属于被拆迁人。也就是说,被拆迁人具有使用权而非所有权。同时,在拆迁安置房的使用中,也需要遵守政府的相关规定和合法使用的约束。
综上所述,拆迁安置房不算共同财产,但是其属于公共财产,具有重要的社会保障和保障公共利益的作用。被拆迁人应该以一种负责任的态度,合法使用和维护拆迁安置房,不能滥用或破坏。最终,只有在遵守法律规定、保障公共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的前提下,才能促进拆迁安置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