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挪用公款罪属于贪污罪的一种,是一种犯罪行为。挪用公款一般指的是公职人员以职务之便,将属于公共财产的资金转为自己或他人私人使用。因此,所有挪用公款的人都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
如果一个人挪用公款5万作为从犯者,那么他的主嫌往往是被认为是公职人员,因为他在这种情况下并不是主要犯罪者。如果被判定犯有挪用公款罪的从犯者实施犯罪金额在5万元的以下,那么根据刑法,他或她应该被判处拘役或短期有期徒刑。拘役的刑期在几个月之内,而短期有期徒刑的刑期在几年之内。因此,从犯者在这种情况下可能会被判处三个月到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当然,具体的刑期可能还会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如从犯者的犯罪情节、犯罪动机、认罪态度以及对挪用公款行为进行赔偿等。但是不论是从犯者还是主犯,挪用公款都是一种不道德行为,对于扰乱公共秩序、损害国家和社会利益的人员进行严惩才能有效地保护公共财产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