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协议离婚一般是由夫妻双方自行商定分割共同财产、抚养子女等问题,然后到民政局进行登记。民政局并没有调解的职责,它的职责是审核夫妻双方的离婚登记材料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所以,协议离婚去民政局时,民政局的工作人员只会对双方填写的离婚登记表格进行核对、审查,并要求夫妻双方签署协议离婚协议书。如果离婚协议不完整或未达成一致,民政局工作人员将不会接受离婚登记材料。 因此,在协议离婚时,夫妻双方应当自行协商好离婚事宜,尽可能达成一致并起草好离婚协议书,这样才能让离婚登记更加顺利、快捷。 如果夫妻间存在分歧或是难以达成一致,可以考虑委托专业的法律机构或家庭调解机构进行调解或共同起草离婚协议书,在协商一致后再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这样能够更有效地避免因离婚问题引起的家庭矛盾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