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是夫妻自愿协商离婚,双方一致达成离婚协议并签署离婚协议书后,向民政机关提出离婚登记手续完结的形式。在这种情况下,民政局并不会进行调解。
民政局所负责的是登记婚姻和离婚手续,而不是解决夫妻婚姻矛盾或调解离婚纠纷。协议离婚是夫妻自行协商决定离婚,因此不需要民政局进行调解。
如果夫妻双方之间存在矛盾或纠纷,无法达成协议离婚,可以向法院申请离婚诉讼,由法院进行调解或审判。
此外,协议离婚对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赡养等问题也需要双方自行协商,如存在争议,需要寻求法律帮助或咨询专业律师。在离婚过程中,双方应保持理性、客观、公正的态度,遵循法律法规,尽可能减少对孩子、家庭财产的影响。
总之,协议离婚并不需要民政局进行调解,夫妻双方要自行协商、理性担当,尊重法律法规,减少对孩子及财产的影响,以和平的方式结束婚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