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公摊面积是指在拆迁安置房内用于公共设施和公共空间的面积。根据《城市房屋拆迁与补偿条例》和《城市居民住宅设计标准》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公摊面积应不低于10%的建筑面积。
具体来说,拆迁安置房公摊面积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走廊、楼梯和电梯间:拆迁安置房的公共空间中的走廊、楼梯和电梯间等都应包括在公摊面积中,因为它们是房屋内通行的必经之路,同时也是消防通道的必要部分。
2. 外立面、屋顶及其它公共设施:拆迁安置房的外立面、屋顶和其他公共设施,如游乐场、健身场所、公共花园和停车场等,都应包括在公摊面积中,因为它们供公共使用,不属于居民的私有领地。
3. 其他公共空间:在拆迁安置房内,往往还有一些公共空间,如管理办公室、洗衣房、垃圾房和自行车库等,这些公共空间也应该算作公摊面积,以满足居民的生活需要。
需要注意的是,拆迁安置房公摊面积是指用于公共设施和共享空间的建筑面积,而不是房屋总面积,因此不应将房屋内的私人空间(如卧室、客厅、厨房等)计入公摊面积。
总之,拆迁安置房公摊面积的大小是根据法规和标准来规定的,旨在保障居民的生活需求和消防安全。作为居民,在选择拆迁安置房时需要关注公摊面积的大小,以确保房屋内设施齐全、舒适度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