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一种极其严重的违法行为,不仅会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还会损害公共信任和打击制度崩溃等问题。如果挪用公款的人在任何情况下都没有向公民、企业上交赃款,而是将赃款用于自己的私人目的,那么这种情况显然是不能容忍的。
然而,如果挪用公款的人在违法行为后后悔,并且主动向警方、司法部门上交赃款,那么可以考虑给这个人一个宽恕的机会。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可能会面临刑事处罚,但是在上交赃款后,他们也可能继续获得工资,以便支持他们的家庭和家庭成员。但是,这只是在一定情况下,具体情况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进行考虑和决定。
总之,挪用公款是一种非常危险和不道德的行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必须受到法律制裁。如果挪用公款的人选择向警方或司法部门上交赃款,那么他们可能面临惩罚,但是他们可以得到一些宽恕的帮助,以便他们在未来维持家庭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