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公共机构的工作人员将公款或者其他公共资金占为个人使用或者挪作他用的行为。这是一种非常不道德,同时也非常违法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公共利益。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挪用公款的行为属于贪污罪或者侵占罪的范畴,其刑法判刑标准如下:
一、贪污罪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公共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将公共财物非法占有或者给他人占有,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牟取私利,情节较轻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侵占罪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占有他人的财物的行为。侵占罪行为人故意侵占以单位协议、委托、代管等身份掌握的财物,构成特定情形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财物价值较大或者该行为已经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如果挪用公款金额在两万元以内,且情节较轻,会被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款。但是,如果情节较重,包括挪用公款的次数较多、数额较大,或者对公共利益造成了严重损失等,可能会被判处更严厉的刑罚。因此,从道德和法律的角度出发,每个人都应该强烈谴责和抵制挪用公款行为,共同维护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