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属于刑法中的贪污罪的一种形式。在刑法中,对挪用公款的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以下是相关条文的介绍: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1条: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侵占、挪用或私分公共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2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挪用公款数额巨大或者情节特别严重的,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追究刑事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63条:非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的行为,若数额巨大或者情节严重,也属于贪污罪的范畴。
这些条文的规定表明,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侵占、挪用或私分公共财物,并且数额较大的行为。非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的行为,若数额巨大或情节严重也属于贪污罪,该行为已经构成刑事犯罪,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司法实践中,对挪用公款的行为一般采取刑事追究和行政追究相结合的方式。对于数额较小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可以采取行政处罚的方式处理,同时进行追赃。对于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挪用公款行为,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要保护国家公共财产的安全,防止挪用公款的行为的发生,除了加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和执行纪律的约束外,还需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强化监管机制,提高司法水平,切实加强对挪用公款行为的打击力度,才能确保国家和社会的长期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