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公务员或其他拥有公共权力的人以自己或他人名义挪用公款用于个人或非法目的,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挪用公款属于贪污罪的一种,被认为是一种比较严重的犯罪行为。挪用公款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相关规定主要有三个方面:
1. 罪名和刑罚
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的,应当以挪用公款罪定罪处罚。在挪用公款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情况下,可以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刑罚。”
2. 刑事责任和追溯时效
挪用公款犯罪的时效是比较长的。一般来说,自挪用公款之日起,刑事责任的追究时效为20年。因此,发现挪用公款犯罪,也不能够轻易的放过,可以根据法律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3. 罚款和没收财产
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八条的规定中,规定了挪用公款罪的额外惩罚措施。如果被判有罪,挪用公款数额较大的,有可能会被罚款,并且可以进行没收财产。
综上所述,挪用公款犯罪不仅会影响政府信任,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还可能给犯罪者带来很严重的法律后果。在日常工作中,国家公职人员以及其他拥有公共权力的人应该遵守诚信、维护国家和公民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