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协议离婚材料需要递交到当地的民政局或人民法院。在递交材料之前,需要先到当地的民政局进行婚姻关系登记注销手续,拿到注销证明后再去递交协议离婚材料。
具体的递交流程和材料要求可能会因地区而异,一般的要求如下:
1. 协议离婚协议书:离婚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包含离婚的原因、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赡养老人等相关条款。
2. 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
3. 离婚登记申请表:在民政局或人民法院领取,填写完整后提交。
4. 结婚证或婚姻登记证明:提供原件并进行复印。
5. 离婚协议书的公证书(如有):需要先到公证处进行公证手续。
以上材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递交后会进行审查和受理。如果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申请人就能够办理成功。
总之,递交协议离婚材料需要按照当地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操作,申请人需要认真准备材料、核实所需手续和费用,避免出现麻烦和延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