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一份非常重要的法律文件,它规定了离婚双方在离婚过程中的各种权利和义务。在离婚协议书完成后,离婚双方需要将它们交到相应的部门或机构,以下是其中几个交付渠道:
1.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双方需要通过法院来办理离婚手续,那么协议书需要交给当地人民法院。离婚协议书需要由法院审核,并且在法院的具体指导下进行签字、盖章等手续。
2.向民政部门提交:如果离婚双方没有涉及到财产等争议,也可选择到当地的民政部门(通常为区县级人民政府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在递交离婚协议书时提供双方与孩子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等材料,由民政部门予以审核和办理相关手续。
3.律师代理:如果双方已经通过律师协商达成一致,可以选择由律师进行代理,并将协议书提交到相关部门或机构。这种方式需要双方提供各自的律师代理委托书,并进行相关手续。
总体上,在提交离婚协议书时,需要考虑到相关的法律程序、机构和手续,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选择不同的提交渠道。无论选择哪种方式,双方都需要保持适当的沟通和协商,并努力避免出现冲突和矛盾,以便尽快完成离婚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