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指在离婚过程中,双方达成一致的协议内容。协议内容包括财产分配、抚养子女、赡养老人、房产车辆分割等方面的内容。离婚协议书在离婚诉讼中属于重要的证据材料,是离婚诉讼能够得以有效解决的重要前提。那么离婚协议书应该交到哪里呢?
离婚协议书的交付方式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未递交法院之前:离婚协议书可以在双方协商完成后,由夫妻双方进行签字盖章并制作成正式文书。协议书应当经过公证处公证,公证处使用公证书加盖公章,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可以约定交付方式,也可以将协议书保存在双方都可以接触到的安全地方。
2.已递交法院的情况:如果协议书已经递交法院,公证处公证过并加盖公章,那么离婚协议书应该交给法院。离婚协议书本身就是离婚诉讼中的重要证据材料,法院将根据协议书的内容,作为离婚判决结果的依据。双方应该将公证处公证过的离婚协议书带到法院提交,法院会将协议书作为证据材料进行审理。
在离婚过程中,离婚协议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离婚协议书的签署需要合法并公正的程序,以确保离婚协议书的内容真实完整。离婚协议书交付给公证处公证并加盖公章,可以让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如果离婚诉讼已经开始,协议书的交付应该送到法院,由法院进行审理和处理。这样才能最终确保协议书的效力和离婚诉讼的顺利解决。